浙江公布网络直播营销违法首批典型案例

医与美产业笔记2022年07月21日

今年4月下旬,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了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扣当前网络直播营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剑指网络直播营销中虚假宣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其中杭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美容广告案,当事人委托第三方对其经营的医疗产品进行广告直播推广,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其经营的医疗美容项目作推荐、证明,同时在Tmall旗舰店网页上对其经营的医疗产品进行广告宣传,均未对医疗产品涉及的广告内容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广告审查审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和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构成医疗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违法行为和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2022年5月,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50000元。  


热门话题

  • 违法行为
  • 监管局
  • 杭州
  • 美容
  • 广告法
  • 医疗广告
  • 浙江
  • 浙江省
  • 监管部门
  •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