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再次因广告违法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2022年06月21日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日前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因违反广告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这也是半年内该公司第二次因广告问题被查处。


医疗广告内容未经审核批准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份开始在某网站发布的内容有“韩式阴蒂整形术”、“飞顿彩光嫩肤全脸、下颌缘线雕”等项目宣传;美团网有“假体鼻综合”等项目宣传等字样,所宣传的内容与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的审批内容不一致。经调查,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发布上述广告内容均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广告费用为5059.22元。上述行为于2022年3月1日被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未经审查批准,在互联网平台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和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

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再次因广告违法被处罚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因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未经审查批准,在网络上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被查获后虽能如实陈述违法事实,配合案件调查,但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在一年内同一性质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四)项“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性质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的规定。该局决定对当事人依法从重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罚款15177.66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2年5月24日。


广告违法早有先例


       第三方信息显示,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8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乔德军。公司官网介绍,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作为丽都医疗美容集团旗下的连锁医院,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持有丽都整形品牌,提供胸部整形、吸脂瘦身、嫩肤美白、除皱、祛斑、隆鼻、脱毛、处女膜修复、口腔美容等整形美容服务。


       中国质量新闻网查询发现,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已经是第二次因违反广告法被查处。2021年12月,该公司被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8867.92元。


       据悉,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于2020年6月份开始在某网站发布的内容有“垂乳矫正术”等字样,患者“术前、术后”的图片,该美容医院医疗技术人员照片等做宣传,所宣传的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不一致。经调查,该公司发布上述广告内容均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广告费用为9433.96元。上述行为于2021年9月23日被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


       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四十六条以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规定。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此外,企查查信息显示,在2021年4月,昆明丽都医疗美容医院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5000元,处罚事由为“发布未经审核批准的医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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